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艺有关问题的函 |
[ 发布日期:2016-05-16 14:10:38 | 浏览:829次 ] |
(农办医函[2013]62号) 宁波市农业局: 你局《关于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艺问题的请示》(甬农〔2013〕109号)收悉。经研究,我部意见如下。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所列举无害化处理方法是我部推荐的处理方法,规范内未列举的方法,只要能有效消灭病死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所携带的病原体,且处理产生废弃物排放符合环保要求,均可以采用。 特此函复。
农业部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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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兆芝律师
李兆芝律师,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后一直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执业于广东锐锋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和法律实务经验。擅长办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劳动工伤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合同债权债务等民商事诉讼及非诉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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