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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的车主没有交年票的,要交滞纳金了
[ 发布日期:2016-05-02 23:00:33 | 浏览:1244次 ]


   

    虽然最近很长的时间,社会各界都在不断发声,质疑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的合法性,尝试不断推动废除年票制;省人大也在关心这个事情,并勒令要求各个市审核、公开年票制的相关信息,但是否废除年票制,车主还需不需要交这笔钱,态度不明确。

    最早开始实施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的是广州,2000年就开始试行,佛山2003年开始试行,一试就试了十几年,今年也就是现在的2016年佛山市还需不需要再试?本律师的回答是,政府还是在不断尝试,2016年佛山市年票制还在试行。除了佛山市,广东省的其他市的年票还是照常需要交纳。

    根据广东省《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佛山市继续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有关问题的复函》(粤交费函〔2014〕2413 号),批准佛山市继续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试行期截至2016 年12 月31日止。因此,虽然很多佛山车主都“自觉”不需要交纳年票,但实际这种是一种“错觉”。

    今年佛山年票缴纳的截至时间是2016年4月30日,之后没有交纳的,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年票制实施细则的通知(佛府[2003]61号)》的规定,除补缴应缴车辆路桥通行费年票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费额2‰的滞纳金。

    逃得了吗?车主可以一直这样“坚强”地拒绝交纳年票吗?政府实施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的决心一直都很大,2015年8月28日,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转发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配合做好车辆通行费年票依法缴交工作的通知【佛交转〔2015〕138号】文,年票还是要继续收取。在新车入户、外地车迁入、迁出、车辆过户、销户及日常缴费等活动中,交通管理局都可以告知没有缴纳年票的车主及时交纳年票,后很可能会通过强制执行的方式执行到位。

    在本律师搜索到的范围内,东莞市曾出现过运输服务公司起诉东莞市公路桥梁收费所要求判令撤销东莞路桥收费所作出的《东莞市机动车辆路桥通行年票费催缴决定书》的行政诉讼,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法院最终还是没有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认为收费主体适格,收费    其收费方式、收费标准均形成方案向广东省人民政府进行请示,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及省级有权部门的审查批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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