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之星”号翻沉事件调查报告梗概 |
[ 发布日期:2015-12-30 22:52:58 | 浏览:1148次 ] |
一、 “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是由突发罕见的强对流天气——飑线伴有下击暴流——带来的强风暴雨袭击导致的一起特别重大灾难性事件。“东方之星”轮航行至长江中游大马洲水道时突遇飑线天气系统,该系统伴有下击暴流、短时强降雨等局地性、突发性强对流天气。受下击暴流袭击,风雨强度陡增,瞬时极大风力达12-13级,1小时降雨量达94.4毫米。船长虽采取了稳船抗风措施,但在强风暴雨作用下,船舶持续后退,船舶处于失控状态,船艏向右下风偏转,风舷角和风压倾侧力矩逐步增大,船舶最大风压倾侧力矩达到该客轮极限抗风能力的2倍以上,船舶倾斜进水并在一分多钟内倾覆。 二、“东方之星”号客轮抗风压倾覆能力虽符合规范要求,但不足以抵抗所遭遇的极端恶劣天气。船长及当班大副对极端恶劣天气及其风险认知不足,在紧急状态下应对不力。 三、重庆东方轮船公司、重庆市有关管理部门及地方党委政府、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和长江海事局及下属海事机构在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中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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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兆芝律师
李兆芝律师,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后一直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执业于广东锐锋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和法律实务经验。擅长办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劳动工伤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合同债权债务等民商事诉讼及非诉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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